Article 7
In force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设区的市和县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应当对执法检查的项目建议进行综合平衡,在充分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研究协商后,拟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草案。计划草案主要内容包括:执法检查的项目、检查的重点、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的时间,以及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工作机构等。
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草案经征求本级“一府一委两院”的意见后,纳入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以下简称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8,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