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调解员加强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教育学校开展理论研究和实务培训,培养专业化的调解人才。鼓励社会力量开办调解人员培训机构,成立调解工作志愿者队伍,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人才储备。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