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滩地。国土空间规划中的临河界限,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编制和审查涉及沿河城乡建设的国土空间规划时,应当事先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