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以无偿方式取得的出租汽车运营许可不得转让。

城市人民政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出租汽车运营许可,并依法给予补偿。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7,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