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市实际,对受地质条件、项目建设特点等因素约束,不能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的项目,依法制定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豁免清单,并公布实施。

列入豁免清单的建设项目,对其海绵城市建设控制指标不作强制性要求。建设单位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因地制宜建设海绵城市设施。

Local Regulations ·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