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根据本级人民法院院长提名,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决定任免有关专门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直属中级法院院长。
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名,任免有关专门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直属中级法院的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
根据本级人民法院院长提名,任免其直属基层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9,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