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健全企业标准领跑者培育机制,支持拥有自主创新技术、先进技术和取得良好实施效益的企业标准成为行业的领跑者。

鼓励企业对标国内外先进标准,提高标准化水平。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