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应当在作业场所设置标牌和图示,对作业场所的平面布局、安全通道、安全出口以及安全责任、操作规范、作业危险性、应急措施等事项进行告知。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使用条件(包括工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根据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危险特性以及使用量和使用方式,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Local Regulations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