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通过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平台,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通过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平台如实记录相关信息的,视为已经按照规定建立相应管理台账并履行报送相关信息义务。
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通过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平台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