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维护其生态功能,采取措施防止生态环境破坏和荒漠化、沙化。

在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等法定保护区域,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严格限制审批建设项目。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