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按照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在明显位置设置疏散示意图,并通过图画、广播、视频等形式,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方法。宾馆、商场、医院、公共娱乐等场所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当设置疏散引导箱,配备安全疏散辅助器材。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设置声音或者视频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其画面、音响切换到应急广播和应急疏散指示状态。

Local Regulations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