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对影响沿街秩序的乞讨、占卜、游医等人员,民政、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管理工作。

临时摆摊设点、流动商贩、临时务工人员应当在规定的区域、时段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损坏公共设施,保持环境整洁。

Local Regulations · 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