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就下列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省地方性法规,需要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本市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三)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或者省尚未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先行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6,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