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各级河道主管机关及其授权的河流流域管理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负责河道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执行供水计划和防洪调度命令,维护水工程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9,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