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不得对依法开展的无线电业务造成有害干扰,不得利用无线电台(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