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生态修复应当编制相关专项规划,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布局、重点工程等。

生态修复应当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增强生态格局稳定性,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永续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