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In force

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规定,专业批发市场管理者不对人力三轮车进行规范管理的,或者专业批发市场管理者允许非机动车和摩托车进行货物配送、运输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对专业批发市场的管理者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利用非机动车和摩托车进行货物配送、运输的专业批发市场的商户经营者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20,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