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社会保险机构应当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业人员建立个人帐户,具体记入下列内容:

(一)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二)个人缴纳的全部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从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中按一定比例记入部分;

(四)个人帐户储存额的利息;

(五)1995年9月30日前,国家和省规定认可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8,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