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6

In force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是指具有天然屏障或者采取人工措施,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发生规定的一种或者几种动物疫病,并经验收合格的区域;

(二)兽用生物制品,是指以天然或者人工改造的微生物、寄生虫、生物毒素或者生物组织及代谢产物等为材料,采用生物学、分子生物学或者生物化学、生物工程等相应技术制成的,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疫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的兽药,主要包括血清制品、疫苗、诊断制品和微生态制品等;

(三)官方兽医,是指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并经兽医主管部门任命的,负责出具检疫等证明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

(四)执业兽医,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具备执业所必需的知识及技能,获得相应行政许可的人员,包括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

(五)乡村兽医,是指尚未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经备案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人员。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