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8

Repealed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可以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投诉举报。

有关单位在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登记,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情况回复投诉举报人,情况紧急的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回复。

行政执法单位需要进入住宅区开展执法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提供便利。

Local Regulations ·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