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金融、通信、医院、供水、供电、供气等提供公共服务的窗口单位应当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创建文明服务品牌。
宾馆、商场、餐饮、车站、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结合行业文明规范主动宣传文明礼仪,采取口头提示等方式引导文明行为,以合理、适度的方式劝阻不文明行为。
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所列窗口单位、经营场所、公共场所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成效明显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工作实际,给予鼓励和支持。
Local Regulations · 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