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招标投标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协调招标投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督促主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招标投标重大案件。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