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申请砍伐、移植树木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的;

(二)发生严重病虫害已无法挽救或者自然枯死的;

(三)危及人身、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安全的;

(四)妨碍交通的;

(五)树龄已达更新期的;

(六)密度过大需要间伐、间移的;

(七)改造绿化设施所必须的;

(八)其他原因所必须的。

Local Regulations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6,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