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是本市住房租赁的主管部门,负责住房租赁监督管理,制定住房租赁相关规划和政策。县(市)、区住房租赁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住房租赁具体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住房租赁管理相关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住房租赁有关市场主体登记,查处涉及住房租赁的不正当竞争、无照经营以及广告、价格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公安部门负责住房租赁的治安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财政、税务、教育、公积金管理、网信、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