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修建索道、缆车等涉及公共安全和资源保护与利用的重大建设工程,其项目选址,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发选址意见书;在省级风景名胜区的,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