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热生产企业与热经营企业、热经营企业与热用户应当签订供用热合同。合同的格式与内容,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热经营企业或者热用户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签订供用热合同。

Local Regulations · 松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9,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