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0
In force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消防设计、建设工程、场所准予审查、验收、备案抽查或者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二)不按法定程序履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和消防安全检查职责;
(三)不依法实施临时查封;
(四)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9,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