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5

In force

消防救援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临时查封期间,被查封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防止发生火灾事故。火灾隐患消除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依法作出解除查封决定。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9,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