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主要包括下列事项:
(一)平等就业情况;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情况;
(三)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订立、履行情况;
(四)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规定执行情况;
(五)工资报酬、工资支付、最低工资规定执行情况;
(六)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等劳动安全卫生保护规定和强制性国家标准执行情况,对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等处理情况;
(七)女职工、未成年工和残疾职工特殊保护规定执行情况;
(八)劳务派遣用工情况和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情况;
(九)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规定执行情况;
(十)职工保险、福利待遇规定执行情况;
(十一)支持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有关规定执行情况;
(十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情况;
(十三)制定、修改劳动规章制度或者决定重大事项情况;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法律监督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