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一卡通应用实行目录管理。国家和省规定应当支持使用社会保障卡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等,列入一卡通应用目录。其他领域适合使用社会保障卡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协调,及时推动列入一卡通应用目录。一卡通应用目录编制部门应当对一卡通应用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省级一卡通应用目录,明确应用场景和应用场所。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省级一卡通应用目录基础上,可以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拓展应用领域,编制市级一卡通应用目录。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相关一卡通应用目录开展应用和服务。列入一卡通应用目录的,不得新发放功能重复的卡、证或者电子二维码。国家另有发放卡、证或者电子二维码要求的,有关部门应当融合使用,支持社会保障卡加载使用相关服务功能。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