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调查评估,评估工作由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民政、住房城乡建设、教育、卫生健康、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通信等部门承担。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9,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