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或者位于复杂地质条件区域的大中城市、大型厂矿企业、生命线工程以及新建开发区,应当开展地震小区划工作。

地震小区划工作由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者相关工程建设单位组织开展,地震小区划结果经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批后,作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依据。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9,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