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做好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用地的控制管理。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应当统筹考虑周边建(构)筑物的连通需求,并保障周边已有建(构)筑物的安全。

Local Regulations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4,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