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等单位以及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征集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并在绥化新闻网和《绥化日报》上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
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立法项目的意见、建议。
Local Regulations · 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3,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