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认真研究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立法议案和意见、建议,并由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在编制立法计划和地方立法项目规划储备库目录时统筹考虑。

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对立法建议项目进行调研,召开立法建议项目协调会,听取建议项目提出单位和个人关于建议项目情况的说明,提出是否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和地方立法项目规划储备库目录的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鸡西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