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居(村)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物业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Local Regulations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