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打造高质量数字化治理体系,培育和发展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支持构建农业、工业、商业、交通、文化、金融、城市治理、公共服务等领域规范化数据开发应用场景,引导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有关部门应当发布重点领域应用场景项目清单。

推动企业数字化改造、信息化建设和智能化生产,提升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能力,完善智能制造融合发展中心建设。

Local Regulations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9,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