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建筑垃圾道路运输单位承运建筑垃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使用经核准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并随车携带标识;

(二)车辆全程保持密闭,不得沿途滴漏、遗撒;

(三)保持车辆卫星定位、行驶及装卸记录等装置开机并正常运行;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