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教育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根据入学需求,按照中小学校、幼儿园发展布局规划和用地布局专项规划,提出中小学校、幼儿园年度建设计划,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组织实施。
财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列入中小学校、幼儿园年度建设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优先保障列入中小学校、幼儿园年度建设计划的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并确保项目供地产权清晰。
Local Regulations ·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