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0

In force

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规章存在第五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审查的要求。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或者公民认为规章存在第五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审查的建议。

Local Regulations · 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