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6

In force

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法规案,应当同时提出法规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附立法依据对照表及其他必要的参考资料。

法规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该法规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5,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