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列入年度立法计划的立法项目,未按时提请审议的,应当报请主任会议,由主任会议决定项目的调整。

没有列入年度立法计划而又急需立法的项目,应当报请主任会议,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年度立法计划,或者交由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会同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审查、提出报告后,再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年度立法计划。

Local Regulations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