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

自治旗着力打造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巩固国家产粮大县地位,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按规定落实对现代农牧业发展的投入,改善农牧业生产条件,建立农牧业科学技术创新和技术推广体系。

自治旗推动大豆种业研发创新,打造大豆全产业链发展,发展节水农业、生态农业、绿色农业,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黑土地保护。

Local Regulations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