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Chapter 5 其他规定Article 54In force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在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一个月前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报请批准的议案,并附地方性法规的文本、说明以及论证情况、听证情况等有关材料。Local Regulations · 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 2025Article 53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