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下列事项,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一)法律规定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
(二)规范市人民代表大会自身活动的;
(三)需要制定法规予以规范的特别重大事项。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地方性法规。
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规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Local Regulations · 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2,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