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体育赛事活动按照市级统筹、县(市、区)主体、社会参与的办赛模式,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市和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育发展规划要求,充分利用既有场地资源完善赛事项目布局,推行绿色低碳办赛,优化体育赛事活动服务,定期向社会公布拟在本辖区内举办的重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
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者、参赛方以及观众等应当遵守体育道德、相关规则,履行相应义务。各类体育爱好者组织应当依法依规开展活动,提高自治管理水平。
赛事活动管理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