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警信息统一发布制度。自治县人民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机构根据职责权限和程序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调整预警级别、解除预警,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发布。预警内容应当包括自然灾害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需要采取的措施和发布单位、发布时间等。

Local Regulations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