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在执行中确需调整的,由有关委员会研究提出,法制工作委员会汇总研究后向主任会议报告,经主任会议决定,向社会重新公布,同时报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Local Regulations · 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