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与监管。

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根据项目性质、投资规模、风险程度等,公布审批流程图和审批事项清单,明确审批时限和申报材料清单,实行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多图一审、联合验收,并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加强跨前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0,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