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供热规划、建设、经营、使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供热,是指供热企业依靠稳定热源,通过管网为用户提供生活用热的集中供热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0, 2025